一名女子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还不足一个月,夜间饮酒后从河南前往内蒙古,途经山西时被高速交警查获。10月18日,该女子因实习期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记12分,刚申领到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10月17日7时2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太原城区段执勤期间,对豫CQL0**尼桑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期间,发现驾驶人张女士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确认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令执勤民警吃惊的是,25岁的张女士于2019年9月18日刚刚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距离被查当天还未满一个月。
张女士称,9月16日晚上,她和朋友在河南老家吃饭期间喝了4两多白酒。饭后,因接到男友在内蒙古患病的电话,心急之下,她于当日23时许自行驾车上了高速公路连夜赶往内蒙古,没想到途经山西时被高速交警查获。
接受民警询问期间,张女士一直哭泣,既担心远在内蒙古的男友,又担心自己这刚刚考取的驾照被“作废”,还得重考。
“担心男友身体状况可以理解,但这不能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理由”。民警在安抚张女士激动情绪的同时,向其耐心解释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由于张女士是在实习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刚拿到手的驾驶证只能被注销。
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饮酒之后如遇紧急事情需要出行,当事人可以邀请其他人代驾车辆,绝对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