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潭口派出所接到市民张某的报警,说有一名妇女到他店里偷了两瓶价值130多元的食用油,被他当场抓获,但是这位妇女偷东西的理由却让人哭笑不得。
10月11日晚上10点多,张某打开商店仓库,发现一名穿着雨衣的妇女手里拎着两瓶油正往外走。妇女眼看自己行窃被发现,立即往店内走,于是便被张某反锁在了店内。这家仓库的一楼是店面,二楼是住户。由于偷油妇女就是店主张某的邻居,家住隔壁,她敲开二楼住户房门后,通过二楼上到楼层顶楼,再从顶楼翻过围墙回到自己家中。
事后,偷油妇女辩称,她行窃的理由是为了演示给自己孙女看,小偷是这么偷东西的。经过民警的调查,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该妇女在偷油的过程中,很明显在晴天没有下雨的天气里穿了雨衣,还把雨衣的帽子戴上了,就是为了演示自己的体貌特征避免被别人发现。
经过警方询问和调查,妇女朱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违法事实,被警方处于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