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男方不忿竟然放火烧店。昨日,南都记者从恩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宗放火案,被告人冯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是90后男子冯某,此前他与70后的黄某谈恋爱,然而二人感情生变,冯某尝试挽回依然无果,冯某为此无法想通。
今年3月13日晚上11时,冯某喝酒后步行到黄某开设的店铺,企图再次挽留感情。冯某多次约黄某出来均被拒绝,于是他便找来木棍和瓷砖撬开卷闸门,通过店铺径直走到内屋,将黄某堆放在屋内的衣服割烂。
随后,冯某返回店铺大厅又找到一瓶酒继续喝,并独自抽烟,但他的气还未消,又接着用水果刀割断店铺内的电线,将摆放神像用来祭拜的一大箱“元宝蜡烛”堆在地上,倒上一瓶香油后使用打火枪点燃。冯某待火势烧起来后,又将卷闸门拉上径直离开。冯某在离开现场的途中,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9电话报了警。
根据消防大队出警勘查情况显示,起火时间约凌晨3点20分,店铺内卷闸门、供奉台以及其它物品被烧毁,所幸火灾事故中无人员伤亡。3月21日,冯某被抓获归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我放火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她甩了我”。
恩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冯某没有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恩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