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FCA是常用的贸易术语。贸易术语也被称为价格条款、价格术语,其以简明的符号表示了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的构成、交货条件、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的约定。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那么,请跟小编来看一下两个常用的贸易术语FOB术语和FCA术语,它们有什么异同呢?
FOB
FREE ON BOARD意为船上交货,以FOB+指定目的港表示,指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起卖方即完成交货。
FCA
FREE CARRIER意为货交承运人,以FCA+指定目的地表示,指卖方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即完成交货。
关键词:相同之处
FOB和FCA二者都为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无须保证按时到货,且风险都以交货义务的完成为转移。
关键词:不同之处
一是适用的运输方式。FOB术语仅适用于传统海运或内河航运,卖方须提交相应的水运单据,如具有物权凭证性质的海运提单。FCA术语是为适应当代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及多式联运)发展而制定的,可适用于包括国际多步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也因运输方式而异,如海运提单、航空运单、公路运单、铁路运单以及多步式联运单据,而这些运输单据并不都具备物权凭证性质。实务中,常将FCA术语称为“多式联运的FOB”,而将仅适用于海上交易的FOB术语称为“海上FOB”。但如FCA术语适用于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的交易时,可称其为“路上FOB”;适用于空运方式的交易时,则可称其为“航空FOB”。
二是风险划分界限。FOB术语下,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后,风险即转移至买方,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起的损坏或灭失的一切风险;FCA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于指定承运人后,风险转移至买方,由买方承担从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一切风险。如果在船舶抵达装运港以前,卖方必须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是代表承运人的集散场地经营人,则使用FCA术语相较于FOB术语可提前将风险转移至买方。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应充分理解不同贸易术语的含义及权责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用,以达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相对均衡,避免因贸易术语选用不当而产生纠纷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