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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益诉讼办案故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每日报道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17 05:58:5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16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田荷君)6月16日,“同在一片蓝天下”第五期公益诉讼访谈开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江、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宗美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许杨做客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直播间,就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和网友在线互动。

喻家湖畔违章建筑得以拆除

徐江在访谈现场。记者杨涛 摄


(资料图片)

访谈一开场,徐江讲述了喻家湖畔的一起违章建筑拆除案件。去年2月,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喻家湖西岸有违建房屋等破坏环境问题,邀请该院共同参与专项整治。经过多次开展实地调查,东湖高新区检察院迅速立案,确定了该处房屋系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同时发现湖周边还存在搭建钓鱼台、拦网捕鱼、违规种菜的现象。

经发出检察建议后,今年3月,喻家湖畔的违建房屋被成功拆除,美丽湖岸线重现眼前。

许杨在访谈现场。记者杨涛 摄

“这都得益于‘河湖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许杨从事东湖风景区的水务执法工作,她介绍,2021年6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2021年1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在全省推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已经解决了一批东湖治理的难题。

办案故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宗美容在访谈现场。记者杨涛 摄

“流域综合治理要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要实现一体化保护是非常不易的。”宗美容从自己的办案实际出发,介绍了距长江5公里处的某石料场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的公益诉讼办案故事。

2016年,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在某村一废弃采石场上成立石料厂。通过开挖山体采矿,占用耕地挖沉淀塘,造成山体破坏、林地损毁、耕地破坏。于是,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张某石料厂非法采矿、毁林占耕问题的法定职责。

宗美容介绍,本案中,尽管相关部门回复称在耕地和林地方面均已对张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限期恢复毁林场地原状并处罚款,但对张某石料厂破坏矿产资源问题,并未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其毁林占耕等问题也没有依法处罚到位。因此,该院依法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该部门依法全面履职,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经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不仅督促当事人补植了树木,还对耕地破坏问题也已罚款和复垦。如此一来,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就得到了全面修复。该案获评2022年度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4个途径可向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访谈现场。记者杨涛 摄

有网友提问,如果在生活中发现了有人破坏水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如何向东湖高新区公益诉讼检察官反映情况?

宗美容介绍,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第一,可以拨打12345进行反映,如果属于本院管辖范围,会分给我们,后续控申部门会把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第二,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上面有提交公益诉讼线索的栏目,可以进行反映。第三,可以通过线下来信的方式向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反映,提交材料等。来信地址:洪山区光谷大道20号。第四,还可以电话联系12309中国检察服务热线,转接我院进行反映。

访谈的最后,徐江表示,下一步,该院还会继续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质效。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作用,增强河湖流域保护合力。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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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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