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9时,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由党组书记、院长吴运广与行政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行政机关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案。被告席上,某街道主任和城市更新中心主任出庭应诉。
2014年9月,因改善城市环境需要,某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了征迁改造项目,该地居民李某与之签订《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2024年5月,李某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诉告该行政机关拖欠自己31个月过渡款未结。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由吴运广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充分阅卷,并于开庭前联合案件属地街道办事处和城市更新中心召开“府院联动”化解安置协议推进会,组织合议庭掌握案件具体情况,充分查清案件事实,分析研判矛盾原因,找准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和质证,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自己是否存在未给付征收补偿款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目前,该行政争议案件经过合议庭不懈努力,正在形成初步和解意见,“官民矛盾”得以有效缓解。
行政诉讼旨在通过司法审判,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不仅仅是息诉,而是止争。一直以来,宛城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建议监督等机制,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形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效能叠加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以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供稿:高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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