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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是什么内容?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哪些事项作出决议?

来源:法务网 发布时间:2023-05-29 15:41:55

新股申购额度的计算方法是,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的,每一万市值对应1000股的申购额度;如果投资者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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